索 引 号: | 000562695/2020-00036 | 主题分类: | 其他 | 发布机构: | 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 |
发文日期: | 2020-03-05 | 文 号: | 有 效 期: | 有 效 | |
名 称: | 关于转发《关于秸秆禁烧工作的通报》的通知 |
关于转发《关于秸秆禁烧工作的通报》的通知 | ||||
发布机构: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 发布日期:2020-03-05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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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相关局室、各村街: 当前正值春季,干燥、多风、易发生杂草秸秆焚烧事件,同时也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紧要关头。近期,霸州市因发生多起秸秆焚烧事件,被廊坊市通报。针对此情况,市环保局、双联办组织多个队伍,不分昼夜巡察,发现问题将在蓝天群、大气群通报,同时市大气办下发了《关于秸秆禁烧工作的通报》,不仅对防控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,还对蓝天群通报的秸秆杂草焚烧事件明确了追责问责要求。按工委、管委会意见,现将市大气办《关于秸秆禁烧工作的通报》转发给你们,请社会发展局、招商与经济发展局、公共事业管理中心、拆迁办、各村街结合开发区《2019年秋冬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》,落实好《通报》要求,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秸秆禁烧防控工作,确保达到“不着一把火,不冒一把烟”的要求。
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3月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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